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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林偉信╱台北報導】
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,凶手沈文賓僅為覓尋前妻,竟夥同弟弟沈文夏,將前妻2名友人押走,溺斃後棄屍。高院昨日審結,法官痛斥沈文賓泯滅人性的程度,非「令人髮指」一詞足以蔽之,將他判死,弟弟則判無期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。
被提訊到法院聆判的沈文賓,得知遭判死後,情緒相當激動,還押途中看到一旁守候的媒體,突然鞠躬道歉說「對不起,我知道錯了」,其弟沈文夏則一臉漠然。
沈的前妻不堪沈文賓家暴離家出走,沈為找她的下落,前年12月,夥同胞弟沈文夏,持槍到宜蘭冬山鄉一處檳榔攤,押走妻子的友人潘孟瑤及呂俊偉。
沈文賓兄弟將潘女、呂男押進車內,載往桃園大溪的產業道路,過程中,潘、呂在車內與沈文賓發生口角,沈盛怒之下,將2人扔進路旁灌溉水溝,溺斃後載到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。
宜蘭地院審理後將沈文賓判處死刑,其弟沈文夏獲判無期徒刑。全案上訴高院後,沈文賓坦承犯行,向法官連說了數十次的「我知道錯了」,願意接受法律制裁,但沈文夏仍否認幫助殺人,指控檢警在模擬現場時,逼他認罪,堅稱自己無罪。
高院審理後認為,潘女被擄時,監視器拍到她最後身影、音容,顯示當時她以哀求語氣,懇求沈文賓兄弟「放過她」;但兄弟2人,不顧她們哀求,活活將彼等溺死,此種行徑,若未可稱為「視人命如草介」,實不知將何以形容?
合議庭指出,沈文賓被逮後,還在警察面前打電話給沈文夏,佯裝是與母親通話,實則授意弟弟前往醫院停車場滅證,顯見其惡性重大,已至人性滅絕的程度,因此依殺人罪判死;沈文夏則是聽命哥哥犯案,判無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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