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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/嘉市報導〕嘉義市「御閣」沉香公司的鎮店之寶「越南老沉木」,前晚不到兩分鐘被蒙面歹徒敲破玻璃劫走,侯姓業者昨由市議員張榮藏、親友在店門口拉布條,抗議警方疑似吃案,「將公然搶劫變成竊盜。」
侯認為,營業中、燈光通明下被暴力取財,明顯是公然搶劫、強盜,警方卻以竊盜案偵辦,根本是在保護壞人;張榮藏表示,得知案發,他就趕到現場,看見警方調查作為,「強盜案卻以竊盜案偵辦,這是當著我的面吃案」,若警方不改,將訴諸警政署主持公道。
嘉市第二警分局長:絕無吃案
市警局二分局長吳在堂強調,「警方絕無吃案」,根據被害人筆錄及犯案事實,歹徒從屋外破壞玻璃拿走沉香木,未持槍或恐嚇店內人員「不許動」等,依刑法加重竊盜罪偵辦,刑期與搶奪罪一樣,都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全案已開專案會議全力調查。
「歹徒是硬搶。」侯某表示,報案時他堅持屬於公然搶劫,最起碼也涉及搶奪,然而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時,偵查隊人員告知,若不以竊盜案辦理,將無法受理及追查。
侯某之友、律師陳忠鎣說,竊盜是指東西被偷偷摸摸的拿走,但本案情節已涉及強暴脅迫取走他人財物,應是強盜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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