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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張嘉文╱台北報導】
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竊佔國土案,士林地院昨再度開庭,劉政池一方面替家人喊冤,將不實增資、違反公司法刑責全攬在身上,但對被控竊佔國土的犯行,卻是全推給包商,意圖脫罪,前後態度「差很大」。
本案8名被告中,除劉政池二女兒劉冠余因病掛急診請假未到外,其餘7人昨皆到庭。
劉政池辯稱,九冠和中郵通公司是由他實際經營,家人擔任股東或董事,是出於信託關係,都沒有參與公司經營。
劉政池說,增資的資金是由他支出,會將資金轉移是為了還銀行利息、清償土地借貸,沒有增資不實,他讓家人牽扯進官司,感到遺憾和不捨。
但針對被控將七七行館竊佔國土施作地下室部分,劉的律師表示,當初劉請葉姓包商承包工程,未料,葉的施工地點和劉指定不同,劉曾為此提告,不過檢方質疑劉是將責任全推給包商。
另前陽管處處長蔡佰祿辯稱,七七行館的建照和使用執照,都是依規定審核後核發,劉政池並非特例。但檢方反駁,若劉的建照和使用執照符合規定,為何陽管處今年1月間,會主動撤銷該建照和使用執照,可見當時建照是不能發而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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