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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4日電)富味鄉公司在內銷油品中,攙入「棉籽油」遭新北市府重罰。其中,由於規避政府稽查,陳述不當事實即被裁處新台幣300萬元。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,食用油品案屬於重大民生案,報請新北地檢署共同追查富味鄉的油品及棉籽油流向。
衛生局說,富味鄉原聲稱含「棉籽油」的油品全部外銷,結果與事實不符。負責人陳文南昨天深夜親自到案,坦承內銷系列產品中,有24項油品攙加棉籽油,另有1案則是在調和花生油添加香料。
富味鄉公司官網18日曾公佈,總經理陳文南署名的函件,強調「產品皆依法誠實標示內容物,未添加銅葉綠素,絕無虛偽不實情事,符合食品安全標準,敬請安心使用」。
市府衛生局21日前往五股區的富味鄉查核,業者宣稱3年前開始進口澳洲棉籽原油,直接運至彰化工廠精煉後,出口至新加坡;另一部分精煉後的棉籽油製成調和油,出口至香港等地區和國家,沒有在國內販售含「棉籽油」的油品。
不過,稽查員攜回進貨憑證、生產品項、調製配方、產品標示及銷貨流向等資料比對,證實業者說謊。
衛生局發現,富味鄉3年來進口棉籽原油5828餘公噸,再比對出口報關數量僅有棉籽油1851餘公噸,與業者原聲稱全部外銷不符,剩餘數量流向交代不清。
衛生局針對富味鄉產品涉及標示不實,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,以每案20萬元最高裁罰標準裁罰500萬元。另外,富味鄉規避稽查原料來源及銷售流向,陳述不實,違反食管法,遭重罰300萬元,並針對是否涉及詐欺,移送檢調偵辦。1021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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