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邵昕涉嫌與記者共組炒股集團,前年十月底被檢調搜索、約談,經檢方偵辦後,以證交法等罪名,將邵昕、前平面記者陶煥昌、前主播陳信宏等人提起公訴。台北地院審理後,今天上午宣判。

合議庭以幫助炒作股票罪,判處邵昕有期徒刑一年八月;陳信宏判一年十月;陶煥昌判一年八月,且三人都獲得緩刑四年,並且要分別支付國庫六十萬元。

至於炒股主謀秦庠鈺、陶煥五、周鼎分別被判處三年兩月、六年、六年。

台北地檢署前年初調查鼎立集團吸金案,意外發現邵昕與記者等人共組炒股集團,他們涉嫌利用自己與人頭帳戶,以「哄抬股價」和「相對成交」的手法,將碩天股價從每股七十元拉抬到一百四十元,涉嫌違反證交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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